煤质化验不同化验室发热量允许误差情况
不同指标下的误差范围
在煤质化验中,不同化验室对于发热量等指标存在一定的误差范围规定。对于全硫的质量分数不同情况,有相应的重复性限和
不同实验室误差标准,具体如下:
| 全硫的质量分数St% | 重复性限St,ad% | 不同实验室误差St,d% |
|---|---|---|
| ≤1.50 | 0.05 | 0.15 |
| 1.50(不含) - 4.00 | 0.10 | 0.25 |
| >4.00 | 0.20 | 0.35 |
此外,有提到误差范围是0.9998到1.0002之间,但未明确该范围对应何种发热量表示形式(如大卡等)。
以大卡为单位的大致误差情况
根据使用元氏县永芳仪器化玻经营部经销的质量好的微机精密全自动量热仪、不锈钢精密全自动量热仪的情况,同一个化验室做
同一个煤炭试样,连续做三次大卡测定,其低位发热量数值应该小于30大卡,称量精确的可能仅相差3 - 10卡。不过对于不同化验
室做同一个煤炭试样,涉及因素较多,如机子质量、工作稳定性、检测精度、水分差别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国标方法化验等,并没有
明确统一以大卡为单位的允许误差数值,但强调严格按国标方法化验误差会很小。
在实际的混煤购销合同中,通常规定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但也未明确指出不同化验室发热量以大卡计的具体允许误差数值。
如需获取更精准的以大卡为单位的不同化验室发热量允许误差,建议查阅最新的国家标准文件,如《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等相关标准可能会有详细规定。

